一张光荣纪念证,诉说少年英雄的故事

2022-03-21 16:31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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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坎门街道的少年英雄林森火纪念馆里,收藏着一张1955年时中央人民政府颁发的、毛泽东主席签署的《革命牺牲民兵民工家属光荣纪念证》。这张光荣纪念证纪念的正是全国十三位现代少年英雄之一——林森火。

▲林森火的光荣纪念证

1933年5月,林森火出生在坎门菜场巷一个贫苦的家庭。一家人靠父亲摆肉摊赚来的微薄收入生活,难以维持生计,受尽了渔霸、资本家的剥削和压迫。

1947年,林森火的老师李毓芳、叶见颖(两名地下党员),在穷孩子里建立了地下儿童团。林森火不仅第一批参加了儿童团,而且还当了儿童团的团长。他和团员们从老师那里听到了许多解放区儿童的斗争故事,受到很大鼓舞。在老师的支持下,林森火办了一个地下图书馆,与小伙伴一起传阅革命进步书籍。在中共党组织的教育引导下,他的思想觉悟不断提高,逐渐懂得了旧社会黑暗的本质。

1947年,国民党反动派越来越猖狂,林森火和另一名儿童团团员潘世庄担任了地下党的秘密交通员。不管是海风迷漫的早晨,还是大雨滂沱的黑夜,只要一有信件,他们就不顾一切地往游击队的驻地跑。他还经常带领儿童团团员们趁着夜黑,冒险上街,张贴革命标语,分发红色传单。

为了侦察敌情,林森火和儿童团员们时常在敌人营房附近的空地上,做起抢石子的游戏来,实际上是在用暗语侦察敌情:黄狗代表敌人,扁担代表步枪,扫帚代表机枪,鱼网锤则代表手榴弹。

坎门解放初期,败退到海岛上的国民党残余部队常常逃回镇上,骚扰百姓。

1950年11月20日,敌人又来骚扰,学校不得不停课。林森火帮助老师疏散了同学,又主动到镇公所请求分配任务。镇长让他和民兵一起上山,给解放军送子弹。正当解放军子弹用尽的关键时刻,林森火扛着子弹及时赶到。从山上下来后,林森火总想着为解放军做点什么。在山坳里,林森火看见解放军的炊事班正在烧火做饭,便去帮忙,炊事房虽然在山脚,但在敌人的射程范围之内。炊事员们劝林森火赶快离开,林森火却坚定地说:“消灭敌人,人人有责!我不能离开战斗的岗位!”正在这时,一颗罪恶的炮弹在炊事房炸响,年仅17岁的林森火,为人民解放献出了年轻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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