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法院多举措助力双“一号工程”

2022-06-23 15:35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李荣)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经营发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永新县人民法院不断优化执行工作举措,建立健全涉企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尽最大努力在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间取得良好平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高效推进拍卖程序“降成本”。为帮助企业减负,该院合理控制执行成本,压降财产变价成本。坚持优先采取当事人协商定价或网络询价方式确定拍卖保留价,降低被执行财产变价过程中不必要的费用支出。为充分实现财产价值,该院坚持以网络拍卖方式处置执行财产,优化执行准备、首次拍卖、二次拍卖等流程,减少执行耗时,并加强网络拍卖司法宣传,吸引更多潜在买受人参与竞拍,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财产溢价率。今年以来,该院已推送司法网络拍卖38件,第一季度案拍比位列全市第一。

  二是落实执前和解“控增量”。该院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推行执前和解制度,将和解前置于强制执行之前,以有效降低解决商业纠纷的时间和费用,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该院制定《永新县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案件执前和解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执行和解中心,负责执行立案前促成和解履行等工作。对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尤其是企业并非故意不履行,而是陷入经营困境的,运用执前和解制度较进入执行程序而言可减轻被执行企业履行压力。自2022年4月施行以来,该院督促执前和解成功案件中的涉企系列案9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企业进入执行程序的数量。

  三是综合运用多机制“稳长远”。该院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中,多方考虑,综合运用多机制保障企业发展。一方面,该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征求申请执行人意见的前提下,暂缓强制处置被执行企业生产经营设备,保障企业正常生产,逐步脱离困境,产生效益;另一方面,该院对经审查认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被执行企业,暂缓适用信用惩戒或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屏蔽,助其开展经营活动。同时,该院从个案发现企业存在的用工风险,通过向园区发送司法建议书和进企普法的方式,向企业讲解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以避免或降低用工法律风险,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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