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暖人心 扶危济困显真情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罗浩)“谢谢法官,给我们这么大的帮助,替我们解了燃眉之急。”申请执行人刘某壮的母亲激动地拉着执行法官的手由衷说道。
刘某壮系刘某清(系刘某壮叔叔)与刘某军雇请的司机。2017年3月,刘某壮驾驶的车辆在广东清远境内发生故障,刘某壮在修理车辆的过程中驾驶室突然塌下,压伤了正在修车的刘某壮,导致其双腿瘫痪。后刘某壮与刘某清、刘某军自愿签订赔偿协议,但刘某清未按协议赔偿刘某壮医药费2万余元。刘某壮诉至峡江县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刘某清偿付刘某壮医疗费2万余元及利息。
判决书生效后,刘某清未履行生效的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刘某壮于2022年10月申请峡江县法院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到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家中调查了解到申请执行人刘某壮年仅三十多岁,却双腿瘫痪,只能坐轮椅度日,生活不能自理,也无经济来源,靠年迈的父母照料和养活,生活非常困难,而刘某清患有尿毒症,长期住院治疗及每周需要透析一次,为治病不但花光所有积蓄,还欠下巨额债务,也无经济来源,案件陷入两难的困境。峡江县法院为此及时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上门为申请执行人办理了司法救助相关材料,为申请执行人争取到司法救助款29600元。在执行法官的感化下,被执行人刘某清也主动支付部分医疗费,以弥补叔侄之间的隔阂。
2022年以来,峡江县法院共向37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款58.2万元,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在案件执行中的效能,及时为困难群众解危济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