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易”解惑|女性职工剖腹产是否能增加15天产假?官方回复来啦!
网友“周”
在江西省“五型”政府建设扩大社会参与
加强社会监督平台
(大江网问政江西)咨询反映
本人现处于哺乳期
想了解女性职工剖腹产
是否能增加15天产假?

关于该网友咨询的
女性职工产假天数的问题
丰城市卫健委办这样回应
丰城市卫健委回复:
网友您好:
您咨询的关于女职工剖腹产增加15天产假如何计算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28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已于2021年9月29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次修正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日;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三十日;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给予夫妻双方每年各十日育儿假。假期工资和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三、《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2年7月8日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修改。其中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或者妊娠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给予下列劳动保护:
1、正常分娩的,休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十五天;
2、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前项规定的假期外,增加产假九十天;
3、难产或者实施剖宫产手术分娩的,增加产假十五天。
处理意见:
综合上述几个法律法规、条例规定,针对这位网友咨询的剖腹产假如何计算的问题,如符合《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和《江西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相关规定。因此,该网友是可以享受203天产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