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修民政温度”标注民生“幸福刻度”
社会的温度,取决于底线的刻度。为进一步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切实兜住、兜牢、兜好民生保障底线,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从2023年1月1日起,永修县民政局为困难群众提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具体如下:
城镇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每月885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57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提高60元,达到660元;财政月人均补差水平提高40元,达到440元。
城镇特困人员和农村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员供养标准提高70元,达到每人每月1150元。农村特困自理人员供养标准提高80元,达到每人每月860元。特困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1380元;特困半失能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每人每月350元;特困自理人员照料护理补助标准提高20元,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城乡精简退职月人均救济补助标准分别提高85元、13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660元,统一城乡标准。
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城乡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20元,均达到每人每月100元。
机构养育孤儿、城乡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准分别提高220元、160元、160元,达到每人每月1820元、1360元、1360元。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月13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