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2023-08-31 15:5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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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彭刚等同志
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彭钢同志任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农垦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修胜良同志任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局长;

吴国安同志任抚州市人民政府驻闽浙办事处主任,免去其抚州市口岸和物流服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明春同志任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伍珊同志任抚州市文昌里历史文化街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免去其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陈鹏同志任抚州市市属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吴素辉同志任抚州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免去其抚州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张春明同志任抚州市属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何建江同志任北京大学文化传承与创新研究院(抚州)专职副院长(正处长级);

邓斌同志任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黄耀文同志任抚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全智平同志任抚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兼任抚州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玉顺同志兼任抚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徐泽宇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淑雯同志任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郑海文同志的抚州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丁武安同志的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熊璐同志的抚州市东临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陆中和同志的抚州市投融资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熊瑞进同志的抚州市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瑛同志的抚州市人民政府驻闽浙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鄢博士同志的抚州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万晓定同志的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曾金贵同志的江西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龚晓辉同志的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筹)院长职务;

免去李小鹏同志的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副院长职务。

上述涉及机构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23年8月30日  

 

编辑:熊细娇 审核:李运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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