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信丰:女子拒付抚养费 刑事自诉促履行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刘远芳、扶祥仪、曹琪)近日,信丰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当事人李某给执行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2014年林某与李某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生育男孩小李。小李患有双侧感因神经性耳聋(极重度),多次前往医院治疗,花费大量医疗费。因小孩治疗费用问题,林某与李某多次发生矛盾。2017年12月,林某因家庭琐事与李某发生争吵,后离家独自外出务工,分居生活至今。林某于2018年9月向信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2020年11月,林某再次起诉离婚,经信丰法院审理后,判决准许李某与林某离婚,婚生男孩小李由李某抚养,林某需支付2020年1月1日起每月1000元的抚养费,于每年6月底、12月底前各支付一次。判决生效后,林某未按时支付抚养费,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林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多次对其释法明理,然而林某以各种理由推诿躲避,拒不支付抚养费。
信丰法院立案受理后,经多方联系到林某及其家人,向其告知林某的行为涉嫌逃避执行,将面临刑事处罚。迫于拒执罪刑事责任压力,林某家属代为一次性支付小李至18周岁的全部抚养费127400元,李某便向法院撤回刑事自诉,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