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纠纷无大小 案前调解践初心
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践行“仲裁为民”宗旨,始终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突出地位,坚持调解仲裁与和谐维稳相统一,尽最大努力将争议预防在源头,将调解前移到案前,将争议解决在庭前。近期,该院通过案前调解及时化解了一起劳资纠纷。
方某入职某餐饮公司,工作仅4天后便被辞退。方某诉至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窗口立案时,方某情绪极不稳定。窗口人员第一时间将情况反映给立案庭庭长,在院领导指挥下,该院快速启动案前调解程序,指定由庭长介入。调解中,方某一度情绪激动,摔门而走,庭长采取各个击破的策略,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释明,促使该餐饮公司先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之后又电话安抚方某情绪,并陈明利弊。最终,方某重新回到仲裁院签订了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双方当事人纷纷竖起大拇指,对调解人员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化解隐患促和谐的服务态度表示由衷的感谢。
据统计,今年以来,南昌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案前调解成功40余件。该院坚持春风化雨服务群众,防范化解挺在最前,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积小安为大安,为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信访维稳作出了应有贡献。 (王骏翔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