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法院公开审理一件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
近日,南康区法院在南康中学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该校500余名学生现场旁听了庭审过程。
经查明:2023年4月,被告人明某某、李某某为了获利,将李某某名下的两张银行卡提供给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收款共计196599元,资金到账后两名被告人到相关银行和ATM机取现,并将取现资金交付给上游的电信诈骗犯罪分子。
根据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罪表现,法庭当庭判处被告人明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李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邱雅灵、刘昌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