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拒收现金”还是“只收现金”,都涉嫌侵权

2024-04-20 20:58 阅读
北京日报

随着技术进步,移动支付愈发普及。然而,相较于有些公共场所动辄“拒收现金”,有些地方却“只收现金”。

比如,在商场租借轮椅,押金只能用现金支付;去有些医疗机构看病,得先去旁边商店换现金;有些公园娱乐项目也只收现金,让不少游客只能干瞪眼……当前“一部手机走天下”,不少人出门并未携带过多现金,单一的支付方式让不少市民深感不便。

消费者在支付环节频频遇阻,背后原因不尽相同,有前端开发的问题,也有后期维管不到位的情况。有的公共场所不愿积极拥抱新事物,由于涉及开发运维及投入成本等问题,迟迟没有开通移动支付;有的是每逢节假日,自助支付机器自动关闭,导致数字化服务“降级”,逼着人扎堆去窗口现金支付;有的则是移动支付故障频发,维修需要联系专人,耗费时长无法控制。

无论是电子支付还是现金支付,其实都是支付方式的一种,而非唯一。为了自己方便,就刻意增加消费者支付的难度,暴露出公共场所在“服务意识”方面的不足,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

事实上,早在2020年12月,央行曾经发布公告,明确要求“各类主体均应尊重公众支付方式的选择权”。现金支付和移动支付也从来不是对立的关系。在此背景下,无论是“拒收现金”还是“只收现金”,都侵犯了用户的选择权。在便民服务过程中,理应充分满足用户要求,将开通移动支付作为必备条件,一方面要倡导结算方式与时俱进,另一方面也要保留传统现金结算通道。对现实生活中的操作偏差,监管层面也应坚持“严”字当头、管罚并重,扩大监督举报渠道,推动各领域社会主体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探索创新治理手段,尽好服务的本分。

科技发展的目的是便民利民,切莫为了自己的“小算盘”,忽视社会效益“大账本”。综合施策共治乱象,全民参与共建秩序,鼓励多元化支付方式发展,畅通支付环境,提升公众幸福感和获得感,才能彰显出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温度和包容。

 

编辑:汤吉宁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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