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心还,终有还清的那天

2024-04-24 17:08 阅读
大江网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黄娇报道“欠了十一年的赔偿款,终于还清了,我深刻体会到无债一身轻的感受。感谢法院工作人员多年来的辛苦工作,让我逐步还清赔偿款……”

  2012年7月,王某(化名)在秦某(化名)个人经营的花炮厂工作,因线路起火导致王某被烧伤并构成二级伤残。王某治疗期间,秦某支付了40万元的医疗费,双方为后续医疗费争执不下引发诉讼。该案经上栗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秦某尚需支付王某各项损失共计5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向其亲朋好友凑得24万元,剩余未支付。王某遂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阶段,王某急需治疗费。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该花炮厂及调查秦某的经济状况,了解到该花炮厂系小作坊,未办理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秦某经济困难。为缓解双方突出的矛盾,一方面,执行法官为王某申请联动司法救助,解王某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促成双方和解。最终,考虑到秦某在事故后已经支付了部分赔偿款,且态度积极,王某同意其分期支付赔偿款,每年支付3万元。今年,距离双方约定还款的日子还有一段时间,秦某主动联系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表示今年的赔偿款能提前偿还。还款当天,秦某激动地说出了开头那段话。至此,该案件也终于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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