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一小区将公共面积算成业主面积,县自然资源局:违规测绘属实,责令开发商整改

2024-04-29 06:41 阅读
大江网-信息日报

  “11万元变29万元,开发商将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算成庭院面积出售。”近日,有网友在大江网《问政江西》发帖反映,他是吉安市永丰县洪伟住宅小区的业主,小区开发商为多收费用,将公共绿地等面积算入业主个人庭院面积,损害业主的权益。对此,永丰县自然资源局回应,已责令开发商按该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整改。

  崔帆、信息日报全媒体记者涂文华/文

  反映

  开发商将公共面积算成业主庭院面积

  陈先生(化姓)是吉安市永丰县洪伟住宅小区的业主,他向记者介绍,当初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约定,标注了“院子土地约定单价由开发商按面积收取,实际面积以县土管局测绘为准。”

  “当时开发商说我的庭院面积大概60平方米左右,但是现在面积测绘结果为160平方米左右,多出了100平方米,开发商把公共面积算成了个人面积。”陈先生说。

  原来,在签订购房协议前,开发商分别告知各业主大概的庭院面积,陈先生得知的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1800元,庭院费用近11万元。但验收房屋时发现,自家庭院面积测绘结果为160平方米左右,需要缴纳近29万元。“小区绿化带、消防栓等公共用地面积全被划为个人庭院面积,这让我们无法接受。”陈先生说。

  除陈先生外,其他业主的个人庭院面积也扩增不少,有的甚至扩至300平方米,不少业主认为这严重损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于是向大江网《问政江西》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现场核实并解决。

  调查

  根据建设现状和开发商现场指界测量

  据了解,2012年8月7日,江西省吉水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以公开挂牌出让方式取得该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办理了永国有(2012)第1363、136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面积33040.18平方米,用于开发建设洪伟住宅小区,共建别墅89套。

  此外,该小区于2019年5月8日通过永丰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出让地块验收,2019年6月21日通过永丰县建设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备案领导小组(永丰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综合竣工验收,2019年6月28日通过永丰县城乡建设局组织的规划验收。

  洪伟小区各项工程验收后,永丰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开发企业申请,按《江西省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清单》规定接收必要材料后,于2019年11月办理了不动产总登记。同时,江西省吉水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委托永丰县蓝图测绘有限公司对小区土地使用情况进行测绘,永丰县蓝图测绘有限公司根据当时建设现状和开发商现场指界进行测量,每户院子测量范围为栅栏圈起的范围。

  处理

  违规测绘庭院面积属实,责令开发商整改

  就业主对庭院面积存异议问题,永丰县自然资源局回复,洪伟小区规划许可的庭院面积按户型各不相同,但均在60平方米左右。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建设局对洪伟小区竣工验收时均没有明确每栋房屋庭院位置和面积,洪伟小区不动产总登记和分宗转移登记测绘报告中的庭院面积大于规划庭院面积。

  “业主反映开发商违规测绘庭院面积,将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算成庭院面积出售属实,有关该小区的不动产登记有待更正。”永丰县自然资源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已责令开发商按该小区规划设计方案整改,由于涉及部分业主原不动产登记证已抵押、查封,影响洪伟小区变更登记的整改,目前正在与银行等部门沟通协调。

  网友们有相关诉求、建言和意见,可通过大江网《问政江西》投诉举报通道反映,热线电话:0791-86849600

 

编辑:汤吉宁 审核:温小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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