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爆改影视作品须谨慎
“悟空掏手枪”“容嬷嬷喂紫薇吃香肠”“康熙吹泡泡糖”……近日,在短视频社交平台,经常可以刷到AI(人工智能的英文缩写)制作生成的视频,其中不乏利用AI技术对影视作品进行“二次创作”的视频。
笔者认为,利用AI技术爆改影视作品,其目的是满足大家的猎奇心理,为短视频用户制造快乐。不过,有网友反馈,被AI爆改后的相关影视内容,并不能带来快乐,甚至看后有不适的感觉。比如,出现了唐伯虎使用智能手机、唐僧亲吻女儿国国王等片段,对于价值观尚未成型的未成年人来说,并不太适合。一旦他们当真了,将会产生怎样的认知,形成怎样的价值观?如果放任这类AI创作大行其道,不仅会给相关作品的原创者带来困扰和伤害,还可能引发不必要的纠纷,甚至会误导网络受众,扭曲社会价值观,造成更多不良影响。
去年8月,国家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公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进行规范,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危害他人身心健康,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AI技术更新换代速度之快,超乎想象,给社会不断带来新的情况、新的问题和新的挑战。即便如此,人的行为依然起到主导作用。因此,短视频社交平台等深度合成服务提供者在投入使用相关应用时,应当充分考虑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履行法律规定的显著标识义务,向公众提示深度合成后果,规范和引导当事人的AI创作行为。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更新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细化惩戒配套措施,对可能产生的经济纠纷、道德失衡等问题提前干预,以适应AI技术的发展。个人创作者在使用AI技术创作时,要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要尊重他人知识产权和肖像权等,避免陷入不必要的诉讼纠纷。(曹章保)
编辑:李坚 游丽萍(实习生) 审核: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