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跑腿”代购兴起!律师提醒:存在风险

2024-10-15 07:05 阅读
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未开启的饮料瓶中出现漂浮异物

牛奶盒表面附着许多黑色虫卵

鲜肉月饼里吃出一颗牙齿……

近日

山姆会员店因食品安全问题

深陷舆论风波

事实上

食品安全隐患不仅

存在于线下门店、线上平台

一些个人代购绕过商家与平台

为吃货们提供本地或

异地美食代买与邮寄服务

其背后也存在安全风险隐患

在新晋网红城市南昌

无论是特色小吃

还是会员制商店美食

都有人跑腿代买并通过快递发往全国各地

“类似个人绕开平台监管

从事的‘团购’‘跑腿’业务

多是‘无证经营’。”

律师提醒

消费者如与个人代购发生消费纠纷

难以保障自身权益

现象

热门美食难买到?代购们嗅到商机

热乎乎的整只烤鸡、奶香浓郁的榴莲千层蛋糕、按箱售卖的进口饮料……近年来,山姆会员店因其大包装及品种丰富多样的商品受到消费者青睐。囿于260元/年的会员费和距离限制,一些资深吃货不愿意为这些门槛买单,但又有品尝美食的需求,一些代购便从中嗅到商机,推出本地及异地美食代买业务。

“10月8日上午前往南昌代购,下午带回,有需要的及时在小程序下单。”10月7日,国庆假期即将结束,乐平市民陈女士在自己组建的拥有近400名客户的山姆美食代购群发布消息。对于代购,陈女士已经颇有经验——在她发起的“团购”中,“代购费”已被计入商品价格,有团购需求的消费者下单后,陈女士就按单采购,从中赚取差价。记者发现,陈女士在团购中发起的山姆会员店烤鸡、榴莲千层、桂花酒酿大福等食品,在山姆会员店内售价分别为39.8元、109元、59.9元,而陈女士从其发起的“团购”业务中,分别获利5元、5元、15元

记者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搜索“南昌代购”关键词发现,代购们的业务范围不仅涉及山姆会员店的食品,还有珠宝街的绿豆饼、本土美食白糖糕、“打平火”餐饮店的绝味牛蛙等热门网红食品。他们发起的个人代购绕过商家与平台,直接为消费者提供服务以赚取差价。

10月8日,国庆假期后的第一天,南昌老城区珠宝街的陈记手工绿豆饼、品味香粽子、小邓臭豆腐等店铺门前依然排着长队。在排队的人群中,除了慕名而来的食客,还有像小胡一样的代购。当天上午,他比对着手机上客户提供的购买清单,骑着电动车在售卖白糖糕、蛋黄肉粽、凉糕等店铺之间穿梭,时而举起美食以店铺为背景拍照,时而将购买金额截图发给客户。

“这单是今天上午接的,中午回家真空袋包装一下,下午就能寄出。”小胡说,他的代购顾客多来自于各个网络社交平台,顾客都是通过私信方式与他取得联系并成为微信好友,双方就代购价格达成一致后即视作“下单”成功。记者注意到,代购者与消费者“钱货两讫”的方式就是通过微信红包及转账。

 

隐患

熟食简单包装后邮寄 难以达到专业标准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先后在多名代购处咨询并下单,发现代购费的收取方式多分为在商品中加价、提前向消费者收取跑腿费两种。

记者注意到,在实际代购过程中,代购们对于食品保存、运输等方面要求并不严格。“我都是连着包装袋,直接装在泡沫箱里邮寄过去,一般都不会坏。”小红书名为“土豆虾泥球”的代购称;“大多都是直接邮寄的,你需要的话可以真空包装,真空袋子1元1个。”微信名为阿信信的代购说。

事实上,针对散装熟食、蛋糕等蛋白质或碳水化合物含量较高,常温下容易腐败变质的高危易腐食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对其储存条件、配送方式、存放再食用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规范》要求,“在烹饪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高危易腐食品,应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条件下存放。在8℃~60℃条件下存放超过2小时,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应按本规范要求再加热后方可供餐。”“烧熟后按照本规范高危易腐食品冷却要求,将食品的中心温度降至8℃并冷藏保存的,其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4小时。”“高危易腐食品应采用冷冻(藏)方式配送。”

而据记者调查发现,包含上述人员在内的多名个人代购,对于食品储存仅采用常温或放置冰箱保鲜的方式,配送方式仅采用小型真空包装机塑封、在泡沫箱里放置冰块等方式保存配送,显然难以达到《规范》中要求的专业标准。

 

南昌市场监管

个人代购如有问题,消费者难维权

今年4月,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某经营户从北京顺义山姆会员店购入美式烤鸡、瑞士卷、麻薯面包等食品后进行了二次分装,并重新贴注了标签,贴注标签时将生产日期更改为贴注标签当日。经查实,此批涉及更改生产日期的食品货值金额总额为2579.6元,商家违法所得562.4元。市监部门依法对该经营户作出没收562.4元违法所得及涉案食品,并处罚款5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类似个人绕开平台监管从事的‘团购’‘跑腿’业务,多是‘无证经营’。”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李子君律师认为,个人网络代购属于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按照我国《电子商务法》规定,除法律规定情形外,上述所有个人代购都应当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否则即属“无证经营”。其中,从事熟食类代购的,还需根据相关食品卫生要求办理许可证。其间一旦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难以保障自身权益。

就绕开平台监管,从事食品类(含熟食)个人代购是否合法等问题,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所谓“跑腿”实际上提供的是“人力服务”,因此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则属于民事纠纷,系我国《民法典》调整范畴。言下之意,委托靠赚取商品差价的“个人代购”购买商品,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很难按照我国《消保法》主张权益。

你怎么看待美食代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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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拾梅 审核: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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