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商环境之“优” 促民营经济之“进”——写在第四个“江西营商环境日”之际
文/江西营商编辑部
惊涛骇浪从容渡,风雨无阻向前行。2024年11月1日,是我省实施《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来的第四个“江西省营商环境日”。4年来,江西用优质营商环境的确定性,为全省470多万经营主体的成长,持续提供“阳光雨露”“土壤养分”,助力经济发展行稳致远。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是今年营商环境日的主题。一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就对营商环境建设和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推进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实施,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谆谆嘱托记心间,殷殷期盼催奋进。深秋之时,收获之季,江西将交出一张怎样的新时代营商答卷?又将为民营经济绘就一份怎样的宏伟蓝图?
一年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高位部署推进,各地强力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牢固树立“抓营商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意识,围绕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标准化、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投资创业便利度有效提升。全面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5个重点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环节、时限、材料均压减70%以上;房屋建筑类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平均用时压减为52天,社会一般投资项目审批平均用时压减为54天,招投标电子化率稳定在99%。
生产要素保障全面增强。截至2024年9月末,全省制造业贷款余额7942.9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5.3%;全省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含票据融资)9582.24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3.71%;减轻企业失业保险费负担19.78亿元,发放稳岗返还5.76亿元。
监管执法更加规范有序。出台《江西省先进制造业促进条例》《江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法规,为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推行“信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广“轻微免罚”“首违不罚”,今年以来全省共免予或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案件达36.99万件,金额为1.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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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土培新芽。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一大批企业纷纷看好江西,加大在江西投资布局,宁德时代、比亚迪、格力电器、欣旺达等行业知名企业用实实在在的投资对江西营商环境投下了“信任票”。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也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从中央出台民营经济发展壮大“31条”,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再到各地纷纷出台有力举措为民营企业解难题、强信心,民营经济的地位始终不容置疑、作用不可替代。
新时代承载新使命,新使命呼唤新作为。当前,尽管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有不少困难,但民营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面对外部环境的诸多不确定性,亟须对标先进,深化改革,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江西加快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必答题”,通过推进优化提升的一系列“硬核”改革,持续推动全方位、各领域的变革,实现民营经济更加健康的发展,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中展现更大担当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