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多家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找到这些人、线索,有赏金!

2024-12-07 19:35 阅读
江西执行总和进贤县法院、九江市浔阳区法院、新余市渝水区法院等

最新悬赏公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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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贤县法院

 

 

 

九江市浔阳区法院

法院受理的董文斌申请执行蔡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蔡永强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蔡永强,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田畈街镇桃坂村001号,身份证号3623301987****0775。

涉案标的:45200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蔡永强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270175020。

 

 

法院受理的占红海申请执行张国平劳务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国平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张国平,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饶州街道范家舍村,身份证号3623301996****6794。

涉案标的:67857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张国平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1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270175020。

 

 

法院受理的郑国爱申请执行李长荣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被执行人李长荣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李长荣,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饶丰镇红土山集镇034号,身份证号3623302000****8797。

涉案标的:640848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长荣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15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钟良好申请执行吴财妹、董达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吴财妹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吴财妹,女,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洲乡新宗里村,身份证号3623301975****634X。

涉案标的:133465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吴财妹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钟良好申请执行吴财妹、董达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董达银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董达银,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州乡新宗里村,身份证号3623301972****635X。

涉案标的:133465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董达银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程宝生申请执行曹常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曹常青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曹常青,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曹家村4036,身份证号3623301968****6898。

涉案标的:100807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曹常青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范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3517932151。

 

 

 

法院受理的赵俊伟申请执行邵辉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邵辉华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邵辉华,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莲湖乡慕礼村39,身份证号3623301979****3799。

涉案标的:4500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邵辉华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5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戴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5879318618。

 

新余市渝水区法院

法院受理的(2023)赣 0502 执恢 942 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吴火云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现征集吴火云本人的线索,如有知道吴火云具体住址或者发现吴火云本人的,可联系渝水区法院。凡举报上述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的,承诺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 1000元。

法院郑重承诺,法院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有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执行局曹法官联系。

联系电话:0790-6209809

 

鹰潭市月湖区法院

(2024)赣0602执2428号

申请执行人徐文钰与被执行人刘萍、罗江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于2024年7月5日作出的(2024)赣0602民初240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且申请执行人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为813908元。因被执行人刘萍、罗江敏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的规定,法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罗江敏,男,1984年08月16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60602198408160010,住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院里路8号嘉禾山庄6栋2号。

 

 

被执行人:刘萍,女,1984年06月29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证号码360602198406290022,住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环城西路54号附104号。

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法院受理社会公众对上述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的举报,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包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并配合法院找到提供的财产,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给予悬赏金。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提供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严格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悬赏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两年。

 

联系人:官法官     

悬赏举报电话:0701-6689028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泰和县法院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力促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切实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法[2011]195号)的相关规定,现法院依法公布被执行人罗娇信息,并悬赏征集被执行人罗娇的财产线索及下落。

         

 

被执行人:

罗娇

家庭住址:

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文峰北大道25号

身份证号码:

362426198408184823

执行标的:

47.2万元及利息

悬赏金额

凡向法院举报上述被执行人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或去向、下落(不含本院已掌握的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金额的10%的标准予以奖励

悬赏期限:

悬赏期限自公告之日起一年

举报电话:

0796-5217103(陈法官)、5217102(匡法官)

法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员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一日

 

遂川县法院

(2024)赣0827执恢206号

法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高建平附带民事赔偿纠纷一案过程中,被执行人高建平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高建平,男

证件号码:

3624271987****1714

住址:

遂川县大坑乡罗坑村象形

 

执行依据:

(2020)赣0827刑初83号

执行标的:

528139元

悬赏条件及金额:

1、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并协助人民法院对该财产执行到位的,按照实际到位金额的10%支付举报人悬赏金;

2、凡提供未被人民法院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行踪、下落、藏身地点等信息,且协助人民法院查找控制到位(拘传或拘留)的,一次性支付举报人悬赏金200元。

悬赏期限:本次悬赏执行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算。

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举报线索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96-6325684;0796-6323673(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李法官;

接待地点:遂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窗口。

特此公告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4日

 

樟树市法院

 

宜黄县法院

因被执行人周兵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已被法院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使本案顺利执行,现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兵

公民身份号码:3625**********6017

住址:抚州市南丰县市山镇市山村31号

执行案号:(2023)赣1026执569号

悬赏条件:申请人承诺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信息(或其他信息),经查证属实,查找到被执行人,申请人承诺支付举报人600元奖励

悬赏有效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7日

法院将对举报信息按照举报时间顺序进行登记,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法院郑重申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其他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线索的个人(单位)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联系电话:0794-7600257    联系人:梁法官

(举报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江西省宜黄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日

 

金溪县法院

因被执行人周海浪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金劳人仲字【2023】第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海浪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79年8月6日

住址:金溪县秀谷镇象山北路439号

公民身份证号码:36252819790806XXXX

执行案号:(2024)赣1027执恢2号

执行标的:262195.2元

凡向法院举报本案被执行人周海浪藏匿处,协助法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法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因被执行人周庆庆拒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6)赣1027民初6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周庆庆

性别:男

出生年月:1987年7月28日

住址:金溪县秀谷镇胜利路3号3栋102室

公民身份证号码:36252819870728XXXX

执行案号:(2016)赣1027执418号

执行标的:54125元

凡向法院举报本案被执行人周庆庆藏匿处,协助法院依法拘留被执行人的,法院将按照申请执行人承诺给付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

 

上饶市广信区法院

为打击拒执违法行为,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诚信,依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 徐海军

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王诗怡与被执行人徐海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徐海军至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且逃避执行,现申请执行人王诗怡提出悬赏申请,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力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执行依据: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2024)赣1104民初2879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标的:被执行人徐海军支付申请执行人王诗怡人民币100,000元及相应利息。

被执行人:徐海军,男,汉族,1988年12月18日生,住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煌固镇八都村六组8号,身份证号码36232119881218****。

 

【悬赏承诺】

一、凡举报人向法院所提供被执行人徐海军踪迹下落或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并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得到执行的,法院将依申请执行人的承诺,给付执行到位资金10%支付赏金。

二、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悬赏期限:自2024年11月28日至2027年11月27日止。

举报电话:17379322630

联系人: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施法官

法院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旭日街道旭日北大道305号

邮编:334100。

 

鄱阳县法院

 

法院受理的董文斌申请执行蔡永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蔡永强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蔡永强,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田畈街镇桃坂村001号,身份证号3623301987****0775。

涉案标的:45200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蔡永强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270175020。

 

 

 

 

法院受理的占红海申请执行张国平劳务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张国平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张国平,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饶州街道范家舍村,身份证号3623301996****6794。

涉案标的:67857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张国平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1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270175020。

 

 

法院受理的郑国爱申请执行李长荣交通肇事案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被执行人李长荣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李长荣,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饶丰镇红土山集镇034号,身份证号3623302000****8797。

涉案标的:640848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李长荣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15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钟良好申请执行吴财妹、董达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吴财妹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吴财妹,女,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洲乡新宗里村,身份证号3623301975****634X。

涉案标的:133465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吴财妹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钟良好申请执行吴财妹、董达银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董达银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董达银,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昌州乡新宗里村,身份证号3623301972****635X。

涉案标的:133465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董达银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元。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张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8170395233。

 

 

法院受理的程宝生申请执行曹常青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曹常青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曹常青,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鄱阳镇曹家村4036,身份证号3623301968****6898。

涉案标的:100807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曹常青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200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范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3517932151。

 

 

法院受理的赵俊伟申请执行邵辉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邵辉华躲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邵辉华,男,汉族,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莲湖乡慕礼村39,身份证号3623301979****3799。

涉案标的:45000元。

凡举报被执行人邵辉华下落并促使法院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给付赏金500元。所提供财产线索若真实有效,使本案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的,给予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法院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严禁打击报复。

有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者,请及时与法院戴法官联系。联系电话:15879318618。

 

编辑:李孟玲 实习生朱金林
审核:周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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