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灶台被贴封条的“该”与“不该”
12月15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河北邢台市新河县,一村民家中的柴火灶被燃气公司贴上了封条。视频显示,涉事村民家中的一处柴火灶被贴上了封条,贴封条的为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封条同时显示公司已经对该用户做停气处理。(12月16日《九派新闻》)
“村民灶台被贴封条”?乍一看,这不是胡来吗?而且网络上也是满满的诘问:“谁给的权力?”“使用柴火灶怎么了?老百姓使用柴火不就是为了省几个钱吗?”不过,将事件仔仔细细看一遍,就会发现“村民灶台被贴封条”还是事出有因的:新河县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封条是今年8月份所贴,当时公司工作人员入户检查时发现该用户燃气管道、采暖气化炉和燃气灶在同一个房间内,存在安全隐患。用户可以拆除柴火灶或者燃气灶,自由选择,但用户至今没有整改。
也就是说“村民灶台被贴封条”的原因是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隐患指的是厨房不得同时使用柴火灶和燃气灶两个火源。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燃气设备应设置在具有耐火、防火性能的厨房内,厨房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有第二种火源,要保证用气环境的通风换气。不得将液化石油气瓶、煤球炉、柴灶等其他燃料灶具与天然气灶置于同一厨房内使用。很显然,柴火灶属于“第二种火源”,一般农户在建设类似厨房的时候,都存在“两种火源”,喜欢用柴火灶的时候用柴火灶,喜欢用燃气灶的时候用燃气灶。从使用的角度而言,确实“很方便”。而从隐患的角度来看,也确实“有隐患”。
人们之所以对“灶台被贴封条”有抵触,就在于“农村两种火源的厨房”十分常见,这就叫习惯成自然。但是,习惯成自然,并不意味着是合理的,也不意味着是没有问题的。对于安全防范而言,即便隐患只是千分之一,万分之一,也需要一丝不苟地预防。而且,现实生活中,“厨房存在两种火源”导致的悲剧也比比皆是。所以,网友们不能一听“村民灶台被贴封条”就火冒三丈。
然而,“灶台被贴封条”是不是就没有问题?当然不是。一个方面,是执法权的问题。张贴封条的是燃气公司,燃气公司不是执法部门,显然是没有执法权,它只能“管理自己的燃气灶”不能“管理农户的柴火灶”。也就是说,法无授权不可为,给农户的柴火灶张贴封条属于“出轨”了。另一个方面,“给灶台贴封条”也没有实际意义,起不到任何作用。如果农户想继续使用柴火灶,那就很简单,将封条揭下来就可以了,做完饭再贴上就是。既无法监督,也无法约束,形式大于内容,不过是个摆设。即便真的需要贴封条,也不是由燃气公司张贴,而是应该由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去办理。
因此,“村民灶台贴封条”太过简单粗暴,不是解决问题的正确方式。要切实做到以案说法,让老百姓真正认识到“厨房两种火源”的危害,从内心理解、认可并支持这一规定,而不是只感觉到“为啥不让使用柴火”。在这个意义上,给村民灶台贴封条,确实不妥,“封条”该撕,但是“安全隐患”也该改。(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