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不合规执法人员1.5万余名 江西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

2024-12-24 20:19 阅读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曹智健报道:12月24日,江西省司法厅召开“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江西省司法厅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会同各有关方面锚定目标任务,有力推动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人员1.5万余名

  江西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荣飞介绍,为高位推动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等工作,省司法厅会同省发改委、财政厅等24个省直单位建立工作会商机制,加强定期沟通会商,协调推进共性问题解决。建立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总和分析研判并向政府报告。

  邱荣飞介绍,为有力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省司法厅严格执法人员管理,推动全省9万余名持证执法人员完成了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清理不符合行政执法条件人员15000余名,行政执法队伍不断优化。

  此外,省司法厅还深化“双随机”监管,按照“应联必联”原则加大跨部门联合检查力度,从“双随机、一公开”平台数据看,全省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率达98.97%。依法推行减免责清单制度,半数以上省级执法部门制定公布了减免责四张清单。今年以来,全省行政执法部门办理免予行政处罚案件84.3万件,免予处罚金额9.68亿元,减轻从轻行政处罚案件30.68万件,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3908件。探索创新优化执法方式,宜春市万载县探索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抚州市市场监管局创新推行“柔性执法记分制+信用风险分类监管”执法模式等,依法降低行政执法对企业的负面影响。

  省违法占用耕地连续四年大幅下降

  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矿产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江西省自然资源厅二级巡视员焦三梓介绍,近年来,省自然资源厅紧盯耕地保护红线和资源安全底线,全面推进自然资源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助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焦三梓介绍,省自然资源厅将业务能力培养作为基础,举办全省首届自然资源执法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业务同堂培训班,提升全系统执法干部能力水平。坚持落实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按要求组织行政执法证报名及考试。将执法专项整治置于突出位置,先后两次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扭转基层自然资源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处违法用地749起,罚没款2.97亿元,没收建(构)筑物7.73万平方米,拆除1.79万平方米;查处违法采矿156起,罚没款422.13万元,没收矿产品3.62万吨。其中由省自然资源厅直接查处违法行为2起、挂牌督办1起、联合设区市查处6起、督办5起,联合省公安厅公开通报案件6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此外,今年1至6月,省自然资源厅自行提取、下发、审核卫片图斑2.86万个、45.77万亩,发现违法用地1415宗、1.08万亩(其中耕地1396亩),全省违法占用耕地连续四年大幅下降。

  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99.17%

  在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处长余颐介绍,近年来,省市场监管局编制出台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印发行政处罚程序细则、行政裁决事项实施程序,编制更新行政处罚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减免责四张清单,在有效厘清市场监管领域执法边界的同时,执法程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协调各有关部门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严格对标进行审查,全年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470件,修改调整144件,废止存量政策措施287件,为经营者提供更加公平开放的市场竞争环境。

  此外,省市场监管局还先后出台《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全面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西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规则》等一批工作流程规范,指导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合理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年共完成联合抽查近3.7万项,部门联合检查事项占比93.5%,低风险经营主体“无事不扰”实现率达到99.17%,进一步降低了执法检查工作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负面影响。

  余颐表示,省市场监管局积极践行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今年来适用免罚、减罚、轻罚、免强制“四张清单”案件9400余件,减免金额达2.24亿元,在给予轻微违法主体自我纠错机会的同时,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与能力。

  全省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3千余个

  今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提出到2024年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目标。对此,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刘蕴怡介绍,目前省、市、县三级112个司法行政部门全部启用了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印章,明确了具体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职能的机构。以省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名义印发了全省印章使用管理规则,增强了监督履职的权威性。全省司法行政系统通过遴选、招录、统筹等方式,增加39名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人员,加强了监督力量。

  同时,省司法厅还建立了全省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总和分析研判,并向政府报告。启动了《江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修订,完成了《江西省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规范》地方标准立项、起草和调研。《意见》出台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制度3000余个。

  刘蕴怡表示,目前,全省已基本落实《意见》部署的重点任务,省市县乡四级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已基本建成。接下来,省司法厅将进一步转变监督理念,丰富监督方式,积极谋划好明年的行政执法监督重点,加快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全省行政执法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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