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公路条例》正式实施 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
2025-03-02 20:37 阅读
江西交通
3月1日
新修订的《江西省公路条例》
正式实施
《条例》共九章七十四条,内容涵盖了进一步明晰公路管理体制、强化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强化公路安全保护、提升高速公路运营服务品质、促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以及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等六个方面。
《条例》突出源头治理,明确货物源头企业义务及法律责任,规定其不得放行超限超载车辆出场上路,货物装载台账保存至少6个月信息,货车称重检测信息应实时传递至管理平台,并明确装载、计重从业人员的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同时,为优化货物运输市场营商环境,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条例》明确,货运车辆不超过总质量最高限值20%,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可以不予处罚。
《条例》规定,省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高速公路养护运营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养护运营服务质量评价,加强对服务区和车辆救援监管,引导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提升服务质量,防止“天价快餐”“天价救援”等现象。针对故障车辆,《条例》还要求, 原则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要拖拽、牵引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处、服务区或者与当事人商定的地点,不得强行拖至指定场所进行维修。
除此之外,为最大限度发挥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条例》还探索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根据高速公路不同路段、时段、车型等情形实行差异化收费,提升全省公路路网运营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