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时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的“诚信力量”

2025-04-02 18:34 阅读
大江网

  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坚持弘扬诚信文化,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无“信”不立。社会信用制度是市场经济基础制度。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信用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升政府治理和服务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此次《意见》的出台,对未来一段时间信用建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于全面构建覆盖各类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具有重大而深远的作用。

  信用信息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座”。近年来,公共管理部门在行政履职过程中积累了大量信用信息,但散落在不同部门,难以发挥合力。为此,《意见》打出了一套“组合拳”,从建立全面完整准确的信用记录、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有序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开放流通以及加强信用信息安全保护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硬核举措”。譬如,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总枢纽”功能,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统一归集各领域信用信息;此外,“信用中国”网站按照公益性原则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可以预见,随着举措的落实落细,必将有力地提升包括商业合同信息、产业链信息、交易信息等各种信用信息的共享、共用、共治水平。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动态过程,既需要有力的监管,也需要完善统一的信用修复制度。一方面,要对不同类型信用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真正落实奖励守信、惩戒失信。比如,今后将全面推进“信用代证”,让“一份报告替代一摞证明”,助力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另一方面,细化信用建设的退出机制,提供纠错的渠道,让各类主体可以通过履约、合规来修复信用,不必永远带着信用污点经营。例如,市场监管总局正式上线运行市场监管信用修复全国统一平台,帮助企业修复信用资质,以恢复其信用状况和信誉度。可以说,从信用记录到信用惩戒,再到信用修复,真正形成了信用建设的“生态闭环”。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基础性工程,其成效显现也会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过程,需要各方共同发力、久久为功。我们坚信,乘着《意见》出台的东风,必将持续引导全社会的诚信观迈向成熟,让信用真正成为“硬通货”,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劲的“诚信力量”。

  (大江时评特约评论员  何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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