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大民营经济!江西发布32条措施
民营经济是经济发展的生力军,是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日前,江西正式印发《江西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五大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等六个部分提出了32条具体任务,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难题,充分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01
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
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客观要求。《实施方案》聚焦清理限制民营企业公平竞争障碍,明确提出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适时推动《江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的修订工作。
在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的同时,严格行政检查标准,规范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加快建设全省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坚决防止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严禁在招商引资中违规实施财政奖补、税费优惠、土地优惠及违规举债、过度配置资源等不当行为,依法依规制定实施招商引资政策。
02
破解民营企业融资难
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
进一步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关键在于聚焦民营企业痛点难点,因症施策。
《实施方案》重点要求开展强化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行动,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定期更新企业融资“白名单”,助力金融服务精准对接;用好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探索完善民营企业首次融资路径,持续扩大对小微企业无贷户覆盖面。
同时,统筹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民营企业上市挂牌和发债辅导培育,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等债券进行融资。
03
助推民营经济创新升级
推动国企民企协同发展
民营企业是研发投入与技术突破的重要主体,也是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的重要载体。如何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活力?
《实施方案》围绕健全完善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和机制、推动数字化转型升级和民营企业数字经济发展、加大民企新产品新技术推介力度、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方案》鼓励国有企业运用资产收购、股权投资等战略性投资方式带动民营企业投资,民营企业通过合资新设、增资扩股和投资并购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实现协同发展。
04
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持续实施“赣商传承”计划
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为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将制定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持续实施“赣商传承”民营企业接班人培养计划;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坚持诚信守法经营,主动对接企业、产业发展中的法律服务需求,帮助完善内部治理,防范化解风险,推动法治民企建设。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开展“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宣传活动和“百媒进千企”主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推广各地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经验做法。
05
强化工作保障
强化与民企常态化沟通交流
为更好地为民营经济“保驾护航”,《实施方案》明确将按照国家部署,研究建立我省民营经济统计监测体系,定期开展民营经济形势分析。
为强化与民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我省将依托国家民营经济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畅通省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含96885营商环境专线)、江西营商全媒体等政企纠纷受理渠道,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诉求问题快速协调处理机制,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同时,打造为企服务综合平台,进一步提高惠企政策的覆盖面、普惠性、精准度,推动更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
(文/陶钦仪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