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男子辱骂踢踹19岁劝烟女孩,自称喝了酒
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全媒体记者杜宇蔚、实习生叶玮报道:近日,19岁的抖音用户“金烂烂”发布视频称,她因劝阻吸烟者被打,要求赔偿,已向法院起诉。该案将于7月22日开庭。
此前,她发帖称,2024年11月11日,她在成都某一商场内劝阻一男子不要室内吸烟,竟遭到对方辱骂和踢踹,该男子年满50岁。事后,该男子仅被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处以200元罚款,且并未道歉。对这一结果,“金烂烂”并不满意。
“金烂烂”社交账号中发布的打人者截图
女孩劝阻男子不要室内吸烟遭殴打致大腿臀部淤青
据“金烂烂”回忆,2024年11月11日晚上七点,她走到成都某商场内被烟味“袭击”后,下意识地说了一句“诶呦,室内吸烟很臭啊”。不料吸烟男子突然暴怒,不仅出言威胁和辱骂,更抬脚将其踹倒在地。出于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金烂烂”拿起手机报警,但涉事男子却反指其“碰瓷”,并试图逃离现场。“金烂烂”忍痛爬起来跟上该男子,涉事男子开始颠倒黑白、推卸责任。
接到报警电话后,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民警来到事发现场调解。“金烂烂”表示,当时,她因伤口疼痛,要求坐下并前往医院,却遭现场民警以‘无座位’回应,情绪激动之下坐地痛哭。”
涉事男子却以此控诉“金烂烂”癫狂、无理取闹,认为她仅仅因为一根烟太小题大做了,并将自己的踢踹行为解释为喝了酒。
警方对打人者开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警方:已对打人者依法处罚200元
在民警的调解下,双方被带至草市街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金烂烂”要求调监控还原真相,民警回复事发商场没有监控,所幸其手机录像清晰记录了被踹过程,成为关键证据。
随后,民警让“金烂烂”前往医院检查伤情。医院伤情鉴定结果显示,“金烂烂”大腿臀部挫伤,有明显的紫色淤青,并未达到能够予以赔偿的伤情。
“金烂烂”要求对方赔偿3000元,但遭到拒绝,且打人者并未道歉。最终,警方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涉事男子处以200元行政罚款。
6月23日,大江新闻致电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草市街派出所。民警表示,该案立案后,他们已按照法律对打人者做出了罚款,但“金烂烂”所要求的医药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失费等赔偿,不在警方职权范围内,需要她走法律渠道起诉。
在“金烂烂”社交账号评论区,有律师提出为其免费维权
有律师提出免费帮“金烂烂”打官司
通过互联网求助,6月13日,一位杨姓女律师提出免费代理并陪同金烂烂女士出庭,并于6月16日完善了代理手续。
这位杨姓女律师在社交平台回应称,她十分欣赏“金烂烂”勇于发声、维护权益的态度,也信奉“用行动为自己想要的世界投票”。因此,她决定免费代理本案并陪同“金烂烂”出庭。
“后续我们将一起落实案件旁听、申请庭审直播等环节,并制作普通人维权诉讼指南,希望能帮助大家掌握法律武器。”该杨姓女律师表示。
大江新闻注意到,该案将于7月22日13:30在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在互联网的发酵下,网友非常关注此次事件的后续发展及结果,想要前往法庭观摩此次庭审。由于席位有限,“金烂烂”已在小红书平台开设群聊,统计参加庭审人数。已确认此次庭审席位是50个左右。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大江新闻将持续关注后续结果。
律师:因劝阻他人吸烟导致人身损害可及时报警或起诉
如今,“吸烟有害健康”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特别是许多公共场所,随处可见“严禁吸烟”的标语。
江西国风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欢查阅法律条文发现,《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办法》提到,不得在商场、书店、营业厅等场所室内区域吸烟。
另外,据《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任何个人都应当自觉听从禁止吸烟场所经营者、管理者以及他人的引导和劝阻;不听劝阻且拒不改正的,可处5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在周欢看来,在商场内阻止他人吸烟,属于“金烂烂”的合法权益,也是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然而,吸烟男子在不听劝阻后的打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因此,他建议,个人若遇到劝阻吸烟被辱骂或殴打的情况,可保存好相应证据,并及时报警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