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025-06-30 05:17 阅读
江西日报原创

  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关键时期,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新就业形态不断拓展,呈现出用工模式灵活、从业群体庞大、业态类型多元等特征,形成了覆盖广泛、联系紧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第九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的21%。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度较大、劳动报酬机制不健全、社会保障覆盖不足等问题。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我们要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统筹发展与保障、效率与公平、治理与服务,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厚植民生根基、汇聚奋斗力量。

  劳动者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力量。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必然要求。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要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和就业服务供给,加快制定符合新就业形态特点的专项法律法规,着力破除灵活用工背后的“制度真空”,推动形成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型劳动关系格局。

  健全劳动关系认定机制,推动权益保障制度与用工实际有效衔接。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的原则,探索建立适应新就业形态特征的劳动关系认定标准,明确平台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边界。加快推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将具有雇佣实质的用工模式依法纳入劳动法调整范围。推动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保障方面的专项法规,细化平台用工规则,填补法律空白,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建立报酬与工时合理保障机制,维护劳动者基本劳动权益。劳动报酬直接关系劳动者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应坚持按劳分配原则,规范平台企业的任务定价机制、派单算法和抽成比例,防止通过技术手段压低报酬、规避责任。建议设立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完善多层次收入保障机制,推动最低工资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强对劳动强度和工时的监管,借鉴国际经验,设定每日、每周最高劳动时间上限,适当引入“强制休息”机制,切实保护劳动者身心健康。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实现制度公平与多元可持续。加快构建与新就业形态相匹配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由平台依法部分缴费、劳动者自主参保、政府予以引导的多元筹资机制,推动将灵活就业群体纳入基本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范围。设立职业伤害单项保险制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探索按单参保、多平台统筹、灵活缴费、跨区转移的制度安排,打破“稳定劳动关系”与“保障参保权利”之间的制度壁垒,提升参保的公平性、覆盖率和可持续性。

  持续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是一道需要细致解答的民生考题。除了加强政策顶层设计,更加全面、有力地支持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发展外,还应汇聚政府、平台、社会等多元主体之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驾护航,令其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压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用工行为依法合规。平台企业既是技术提供者,也是用工责任主体。要依法明确平台在劳动安全、工资支付、工时管理、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基本责任,推动企业将社会责任落实到制度和行为中。建立用工风险预警机制,强化对算法的监管与审核,避免技术滥用对劳动者造成隐性压榨。同时,将企业履责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引导其主动规范用工行为。鼓励平台建立工会组织、完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引导企业主动倾听劳动者诉求、协商解决矛盾问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企业治理格局。

  加强多元协同治理,构建全方位权益保护网络。权益保障是一项系统性治理工程,应完善覆盖政策制定、监管执法、权益救济全流程治理机制,强化人社、税务、市场监管、数据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提升治理系统性和协同性。要健全劳动监察、人社执法、数据监管等协同机制,推动监管由事后查处向事前预警、动态监测转变。加快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信息数据库,实现多部门信息共享、精准识别和分类管理。支持街道社区、行业协会、公益组织等基层力量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就业帮扶等综合服务,推动形成“政府引导、企业负责、群团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强化工会组织作用,打通基层维权的“最后一公里”。工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劳动者的桥梁纽带,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落实全国总工会联合六部门印发的《共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指引》。加快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在平台企业中设立代表机构,畅通劳动者表达诉求和协商谈判渠道。健全工会参与下的协商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集矛盾调解、集体协商、权益服务为一体的综合保障平台,完善工会在维权救助、法律援助、职业培训等方面的功能供给。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与政策引导,提升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劳动法治宣传应作为平台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劳动者培训的重要环节。推动将权益保障知识纳入平台运营规则与岗前培训流程,提升劳动者依法维权、理性协商的能力水平。依托政务新媒体、行业门户、社群平台等多渠道,广泛宣传政策制度、典型案例和维权路径,完善投诉举报、仲裁调解与司法救济联动机制,推进“快立、快审、快执”的劳动争议处理方式,降低维权门槛和成本。

  (华东交通大学 杨德敏、江西财经大学 徐昕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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