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宣教+告诫 立案庭速解涉企劳务纠纷
2025-07-03 16:17 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
6月30日,贵溪市人民法院立案庭采用“宣教+告诫”的调处方式,庭前快速化解一起涉企劳务合同纠纷案。
被告某建设公司承建某项目后,雇佣原告丁某赴该项目务工。项目完工后,建设公司尚欠丁某1.9万元工资款未付。经催讨无果后,丁某起诉建设公司。受案后,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释法析理并积极组织调处。然而,建设公司法定代表人竟以资金需优先支付本企业员工工资为由,对原告丁某被欠工资兑付持消极态度。
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该案得到最优化解。针对建设公司的态度,承办法官结合涉企解纷经验,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进一步宣教涉劳法律法规,阐明相关法律后果,纠正其错误认识,同时从企业健康良性发展等角度告诫其强化法律观念,重视和做好劳动者权益保护。经过多番教育引导,建设公司对承办法官的良苦用心及法律提醒表示感谢和接受,并主动请求通过调解解决该案。
经多次协商,双方于30日达成调解协议,建设公司当场向丁某先行兑付6000元,余款分期付清,该案在三个工作日内得到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