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热议:朋友圈“人设盗窃”,不能止于“罚酒三杯”
近日,云南的任女士在社交平台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表示有别人在网络上冒充她,并给她发送了一系列截图证据。任女士看到后大吃一惊,原来有人将她的朋友圈内容全盘“搬运”至其他账号。“我不是明星也不是网红,只是一个爱分享生活的普通人,怎么也没想到会被冒充。”任女士说。
▲左图为李某玲搬用任女士照片的短视频账号,右图为任女士的短视频账号。
在互联网深度融入生活的当下,朋友圈早已超越了单纯的“生活相册”定位,成为个体社交网络中不可或缺的核心载体。它以轻量化的分享形式,承载着情感维系、关系管理、自我表达等多重社交功能,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社交模式与生活状态。
然而,当一个人的朋友圈被素不相识的陌生人“搬运”,如此“人设盗窃”甚至比单纯的信息泄露更具危害性,涉及复合型的侵权。上述新闻中的李某玲几年来一直盗用任女士的潜水证书、运动日常、家庭影像,精心拼接出“精英女性”的虚假“幻象”。被发现后,李某玲竟然继续用任女士的照片再次注册微信账号冒用身份。岂是一句道歉就云淡风轻“飘”过?
任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向云南当地公安部门报警,但由于未发现李某玲冒用身份进行诈骗,警方因此无法立案,只能建议任女士通过法院起诉李某玲侵犯自己肖像权。
当“搬运”他人社交内容的成本与收益判若云泥时,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网友反映的“照片被AI合成”“生活片段被用于诈骗”等案例层出不穷,本质上都是侵权成本与违法收益严重失衡。这种社交的信任创伤,如今也正在逐渐演变为群体的社交焦虑,许多网友因此不敢随意分享生活,最终导致社交平台的沟通价值在无形中被削弱。
遏制此类乱象,必须打破“罚酒三杯”的治理窘境。
法律需要明确侵权行为的追责标准。现行法律虽规定了肖像权、著作权的民事责任,但对“长期恶意冒充身份并引发严重后果”的行为,有必要细化刑事立案标准,将涉案金额、持续时间、社会影响等纳入考量,避免“唯金额论”导致的追责空白。
其次,平台需要守土尽责。针对“账号克隆”“内容搬运”等现象,平台应建立主动筛查机制,通过技术手段识别高度相似的账号与内容,实现侵权预警与快速处置。同时,可探索建立批量维权、公益诉讼等机制,由专业机构协助受害者收集证据、主张权利,避免“维权成本高于损失”而让受害者望而却步。
任女士那句“不会因被搬运就停止分享生活”,道出了普通人对数字生活的正常诉求。网络空间不该成为侵权者的游乐场,唯有构建多重屏障,唯有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避免信任透支的恶性循环,让朋友圈回归记录生活、传递真诚的原本价值。
(樊树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