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解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保难”问题
补充工伤保险政策宣传。 本报全媒体记者 侯艺松摄
“原本还在为3万多元的医疗费犯愁,没想到补充工伤保险不仅报销了医疗费,还发了护理补助,多亏了政府的好政策!”近日,南昌市装修工彭树根拿到3.5万余元赔付金,脸上满是感激。
作为灵活就业的装修散工,彭树根曾因劳动关系模糊,长期游离于工伤保险保障之外。不久前,他在工地作业时不慎摔伤,确诊为颈部脊髓损伤。令他意外的是,保险承办机构完成事故核查、收齐材料后,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部赔付流程,赔付金及时到账,切实缓解了他的经济压力。
彭树根的经历,是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惠及广大劳动者的生动缩影。去年3月,当地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灵活就业人员等六类特定人员“参保难”问题,正式落地补充工伤保险制度,既为劳动者进一步筑牢职业伤害权益保障底线,也为企业提供了更完善的用工保障解决方案。
对已参保职工而言,补充工伤保险相当于“双保险”——除常规工伤待遇外,超出工伤保险目录的合理医疗费可享受二次报销,看病花钱更安心。
更大的利好在于,该制度首次突破传统劳动关系限制,将实习生、超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以往“无法参保”的特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首创“个人直接参保”通道,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费参保,保障覆盖工作期间及往返工作场所途中等情景,让更多劳动者的职业权益得到守护。
在参保群体中,超龄劳动者的保障问题尤为引人关注,今年初的一起典型案例便直观展现了政策的民生温度。新建区环卫工人涂某某在清晨作业时不幸被车辆撞倒身亡,其家属很快收到了113.64万元赔付,其中包括103.64万元工亡待遇和10万元补充工伤补助,这也是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首例特定人员工亡获赔案例。
值得一提的是,已超法定退休年龄的涂某某之所以能享受这份保障,源于该制度的“突破性”设计。根据《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办法(试行)》,70周岁以下的超龄劳动者,只要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保费,就能纳入补充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以前超龄员工‘想保却保不了’,现在政策补上了这块空白。”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负责人康乐兴表示,这一实践也为全国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补充工伤保险不仅让劳动者受益,更给企业精准减负。“以前只能给无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员工购买商业雇主责任险或意外险,现在补充工伤保险不仅待遇更高,费用还更低。”南昌某铝业公司负责人说,参保后,承办机构可按标准替代企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总额的77%,可有效降低企业的用工风险与经营成本。截至目前,全市已有6.6万余家单位参保,越来越多的企业享受到了这一政策红利。
据统计,南昌补充工伤保险制度自实施以来,参保总人数已达128.8万人,其中特定人员3.6万人。共有1400人次享受待遇,累计支付待遇金额达2276.98万元。从普通职工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企业减负到权益兜底,政策的覆盖面与保障力持续释放。
为让红利更快触达,南昌市还在全国首创与社保信息系统、税务征缴系统连接的“工伤智审”信息化平台。劳动者通过手机就能完成参保、备案、待遇查询等全流程操作。
从“参保难”到易参保、快赔付、全保障,南昌市补充工伤保险制度实现了民生保障的跨越式升级,既护牢劳动者权益,也为企业减负,更为稳就业大局提供了坚实支撑。康乐兴表示,下一步将对试点情况开展全面评估,持续优化完善政策,力争在参保范围拓展、保障待遇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让政策红利更多、更好、更快地惠及广大劳动者。
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 侯艺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