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辟谣】光唇鱼并非“毒鱼”,食用误区须警惕

2026-04-21 18:34 阅读
江西省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期,网上有帖文称江西有一种鱼随处可见,但有不可食用”,该帖文引发网民广泛关注。经相关部门证实,此说法不正确,容易误导网民。

  经辨认该鱼为光唇鱼广泛分布于我国南方的小型淡水鱼,在江西、浙江、湖南、安徽等省份的溪流中十分常见,民间常称其为“溪石斑”“淡水石斑”“石斑子”。它并非天生有毒的鱼种,目前多地已实现该鱼种的规模化人工养殖,合规养殖。规范处理的光唇鱼,是可安全食用的河鲜食材。

  科普一下:

  (一)网传“光唇鱼有毒”的说法,其实是对其毒性的误解。光唇鱼本身的鱼肉是无毒的,真正的风险来自雌鱼的鱼卵

  1.毒素来源:光唇鱼的鱼卵中含有一种理化性质特殊的蛋白毒素,这种毒素性质稳定,常规的100℃煮沸加热也难以完全破坏毒性。

  2.高发时段:每年4-7月是光唇鱼的繁殖产卵期,此时雌鱼体内鱼卵发育成熟,毒性最强,误食风险也最高。

  3. 中毒表现:误食有毒鱼卵后,会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严重时还可能伴随头晕、四肢麻木,若误食量大或未及时治疗,甚至会危及生命

  (二)安全食用指南:

  4. 优先选择合规渠道的人工养殖鱼。不购买、不食用野生或来源不明的光唇鱼,尤其是在产卵期,尽量避免食用野生捕捞的个体。

  5. 彻底处理鱼卵与内脏。食用光唇鱼时,无论是否处于产卵期,都必须彻底去除鱼卵、卵巢及全部内脏,并用清水反复冲洗干净。

  6. 产卵期谨慎食用。每年4-7月的繁殖期,尽量减少食用野生光唇鱼;若食用,务必由有经验的人处理,确保无鱼卵残留。

  7.出现不适及时就医。食用光唇鱼后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需立即就医,并告知医生食用史,避免延误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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