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
赣法云客户端·新法治报讯 (记者方维芳)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我省将延续实施稳岗返还、一次性扩岗补助、优化技能提升补贴等政策,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助力职业技能提升。
根据《通知》,我省延续实施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本年度稳岗返还发放前已注销、严重违法失信未修复的企业不纳入稳岗返还实施范围。
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岁至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含3个月)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社会组织,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本年度内在不同企业或社会组织之间流动的人员,一次性扩岗补助由申领时为其参保缴费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享受。
优化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职业中类与所在企业行业类别一致、数字和绿色职业等级证书之一的,可按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按受理时间每人每个自然年度可享受1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各地将持续优化稳岗返还“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后台数据比对,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推送政策信息和资金用途,经确认领取后及时发放返还资金。相关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