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金科集美九龙湖装修质量问题和物业费问题

2023-01-28 14:16发帖人:老实人

本人在金科集美九龙湖买的房子约定2022年3月底交房,本人去验房的时候发现多处质量问题也提交了问题列表给物业那边,直到现在问题都没有全部解决,而物业这边还是坚持说这期间的物业费由业主承担!这是严重的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而且合同约定维修时间超过60天开发商要赔偿我的违约金,之前物业相关人员给我联系是说开发商比较困难说很难赔偿,难道合同就是废纸吗?对于开发商住建局的领导难道就不管吗?我之前打过两次0791-12345市长热线但是一直没有主管部门负责人联系本人,而我第二次打市长热线时接听人员告诉我说住建局给的答复是住建局工作人亲自跟我取得了联系!我想知道住建局的领导是联系了谁?老百姓的问题就没有办法找主管部门解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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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既然说享受到了服务需要付相应的物业费,但是我的房子因为开发商的质量问题需要整改都没有移交给我,我何来得到了服务呢?没有得到服务何来的付费一说?如果有哪条法律规定因为开发商质量等问题一直造成房屋无法移交给业主的的情况下还需要业主承担物业费的请主管部门把相应条款拿出来给我看。主管部门一直说开发商和联系了,但是直到今天开发商没有跟我联系过。问政江西平台工作人员已经两次致电我能不能把我的联系方式给相关责任单位,我的回答都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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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住建局 回复:

回复意见

     据调查,开发商已取得该小区竣工验收备案表,即说明按照国家建设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验收有关规定,国库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房屋质量验收结论为合格。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合同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和开发商未两个不同的市场主体,对于开发商违反约定维修不及时,可按购房合同约定对开发商进行索赔 。物业企业提供了相应的物业服务即需缴纳物业费.

回复时间:2023-02-20 16:5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二次转交至红谷滩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2-1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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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房屋还有几次没有维修并不是住建局说的已经维修了,还有住建局说组织了多次协调没有达成一致,我本人没有接到过任何协调电话和信息。还有物业费问题在开发商通知我交房的时候我去验收房屋存在多次问题需开发商整改,根据相关法律是开发商要按照合同要求整改到位业主验收合格后业主接收房屋开始缴纳物业费,因为购房写的是开发商要移交合格的房屋给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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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复
红谷滩区住建局 回复:

回复意见

据我局工作人员与小区物业、开发商等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1、投诉人提出的保修问题,开发商现均已安排维修工人进场维修完成了,但投诉人对个别维修完成项目认为不合格,需要再进行维修,我局已督促小区物业协助投诉人向开发商反映诉求。 2、鉴于反映人认为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维修时间超过60天,向开发商进行索赔,我局多次协调开发商与业主进行调解,但双方意见达不成一致,建议投诉人按照购房合同有关条款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3、购房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为两个独立合同,不能因开发商未赔偿损失而不按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按照《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据了解,自金科集美九龙湖小区交付使用以来,小区物业一直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了服务的。                             


回复时间:2023-02-07 10:34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红谷滩区“五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3-01-29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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