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江滩公园内部道路路边雨水篦子破损缺失致使受伤
江滩公园内部道路路边雨水篦子破损缺失致使我本人掉落受伤
9月28日上午8点30左右,我正常骑电动自行车从江滩公园内部道路(云飞路至朝阳大桥中间)由南往北行驶,由于其中一个路段路边雨水沟的雨水篦子大面积缺失损坏,导致我靠边避让机动车行驶时掉头排水沟内,使我本人受伤,车辆及手机飞出严重损坏,均已无法使用。当时我已报警,并于派出所民警寻找责任单位一上午未果,故通过12345热线进行反映,后经了解,此处排水设施为南昌市城市管理及综合执法局下属南昌市公园事务中心管理。本人诉求:由于管理单位的过失及管理疏忽和长时间的玩忽职守导致本次事故发生,请根据国家井盖安全管理相关条例及《南昌市城市道路井具设施管理办法》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按实际损失赔偿),并及时处理排水设施安全隐患,防止悲剧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