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西湖区:外卖吃出了虫子
外卖吃出了虫子
我于2024年7月13日11:57在美团外卖平台西湖区点一份意面小务店(个体工商户) 南昌市西湖区三眼井街13号1号店面点购了一份芝士焗饭,收到后我正常打开包装吃了几口吃出了虫子,然后我第一时间与平台联系反馈,平台然后对我进行电话骚扰,然后商家对该订单进行强行退款处理,对此处理结果我坚决不认可。我现在不需要任何赔偿,希望相关部门公正廉洁执法对该商家从严从重立案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行,具体处罚措施包括: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对于吃出虫子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罚款:对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将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吊销许可证: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吊销许可证。 此外,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明知从事违法行为仍为之,将面临更严厉的处罚,包括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权益,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