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东湖区:虚假宣传 要求退费

2024-07-19 10:51发帖人:遥知

虚假宣传,要求退费。

2023.12月份南昌轩文教育机构的某老师将该机构的服务夸的天花乱坠,但实际体验感及其差,负责老师并没有说的那么负责人监督学习,且在更换专业后没有重新拟合同(原合同只有电子版)索要书籍也只是说没用不给,也一直没有提供缴费收据,反馈老师不满时,相关老师态度一直找借口不向上处理。在十月份新的考试科目更新了也没有及时跟我说,严重影响我学习进度!现在我要求该机构向我退还相应费用!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北京西路437号江西师范大学科技园物理楼218房间。邮箱sheya.L@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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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4-07-31 00:03
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回复:

回复

问政江西转办的关于反映“南昌东湖区:虚假宣传 要求退费 ”的问题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处理情况。

经核查,反映人未提供商家虚假宣传的有效证据,商家对投诉事项不认可,据此,本局认为举报事由证据不足,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不予立案。

经调解,商家表示学生报名之后签订网络课程服务协议,已开通网络学习课程,课程开通费用已经产生。在2024年1月12日学生要求换成行政管理专业,又给学生重新开通行政管理专业课程,期间的课程学习全部提醒学生,在2月27日提醒学生江苏注册报考时间,学生表示没有把握先不报考,也确认学习课程是否到科目全部考完。在3月5日再次提醒学生是否注册报考,学生未完成,告知可以10 月考期考试。学生无法参加4月考期考试,之后每个月的学习都是正常提醒,在期间3月27日学生沟通是否可以转回江西,也告知了转的情况。在4月2日学生问是否可以退费,告知了不可退费原因,也沟通如果可以少考科目,时间就会长一些。之后课程学习正常服务,在6月4日学生再次提出工作地址不稳定而想退费,也告知可以根据工作地来选择考试,又说上不了直播课,也告知可以观看回播,学生还是不满。之后发送课程学习上课时间是到6月29日,之后的课程从7月23上直播课,再发送课程学习,学生不满发送时间,再跟学生沟通,在没有直播科目的情况下跟她进行联系,学生不满。又再次给学生更换课程服务老师正常服务学生。学生学习平台已于报名时注册开通,教务服务工作都是正常进行,一直跟学生联系上课学习,发送学习课程,不存在虚假宣传。该学生不符合退费条件,不同意退费。

因商家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依法终止调解。

二、沟通反馈情况。

7月24日已告知反映人调解处理情况,当事人未接电话。


回复时间:2024-07-26 09:19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东湖区,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4-07-22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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