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区三经路436号海棠明月小区雨污分流改造
雨污分流改造不作为
东湖区三经路436号海棠明月小区
我是海棠明月小区业主,小区根据南昌市政府规划,正在进行雨污分流改造。但在小区4号楼电动车棚通向小区临街商铺担担面门口的污水管改造过程中,改造队伍不作为、乱作为,把应该在红十字会急救点门口开挖埋管的改造工作,以需要拆除楼梯(个人认为是违章搭建的)导致工程造价会增加为由,不对该工程段进行开挖埋管施工。经我小区物业工程人员徐师傅138****2383通水测试和使用PPR穿管疏通测试,发现未开挖埋管的工程段存在明显堵塞的情况,小区一侧的实验用水根本无法彻底排净,PPR测试疏通管根本无法通出未开挖的工程段。同时,该施工队伍在从小区一号楼区域通向小区外“阿行手绘馆”污水管改造过程中,存在应换新污水管而利旧的情况,属明显改造不彻底的行为 。南昌市为了此次全市的雨污分流改造,付出极大的决心和勇气,客服了巨大的困难和承受莫大的委屈,花费了巨额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是为了把全市的雨污分流工作彻底做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党和人民政府的关心,让人民群众生活好,居住好!现在,小区改造的施工方、监理方,居然不顾社区干部、小区业主、物业工程人员的强烈要求和群众的切身利益,为了降低施工难度和劳动强度,减少自身工作量,不严格按标准科学施工。请求负责全市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的市政集团责令我小区改造团队立即整改。该拆的建筑或围挡要拆,该换的水管要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