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贤县梅庄镇滨湖村相关问题

2025-01-12 12:40发帖人:忍沉默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梅庄镇滨湖村委会

我村原有一片湖田叫邬堑堤,约3000亩,是三个村委会的,我村委会约1000亩,是分给每家每户的田,非法流转,利用职权,与商人老板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与骗带租的方式,村委会霸占了我们的土地,租金也不给,是不是变相性土地买卖。      恳请有关领导明查。         敬礼:徐三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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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5-01-18 00:03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进贤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1-14 17:00
梅庄镇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梅庄镇滨湖村湖田流转及租金分配的情况说明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梅庄镇滨湖村的湖田流转及租金分配的问题已收悉。专人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村委会霸占土地,进行非法流转的问题。您所反映的三个村委会共同所有的湖田为邬堑池,涉及滨湖,东方和横溪三个村委会,之前为低洼湖田,每年排涝电费大约20万,成为三个村委会沉重的负担。后因地制宜将该湖田开发为池塘既可以调蓄水量,又可以产生租金收益。滨湖村委会涉及到喇叭塘村,罗坑村,坟头村,新居村,东后村,西后村6个自然村,租金为每5年支付1次、按照滨湖村委会邬堑堤租金分配和租金使用合同:2021年(2021—2025年承包5年期)分配给滨湖村租金为758490元,其中按面积分配给徐三友所在坟头自然村资金为158086元,目前资金在村委会账上,可以随时支取。

二是反映租金未分配到村民的问题。根据滨湖村委会邬堑堤租金分配和租金使用合同第6条约定,“租金使用必须用在各自然村公益事业,经过健全手续,包括预、决算,村民代表三至五名签字,到村委会申请,村委会保证随时支付使用。”并不存在租金要分配到村民的约定。目前,滨湖村委会目前暂没有建设公益事业计划,坟头村民也不同意更改租金分配和租金使用合同。

 

梅庄镇人民政府

2025.01.21

回复时间:2025-01-14 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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