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苑阳光小区物业费问题
物业费
1、投诉锦苑阳光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银湾物业)拒不执行政府出台的关于物业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江西省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办法》(赣计商价字[2003]766号)第二十条明确规定:未入住的,业主交纳50%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多名未入住小区业主与物业沟通,但银湾物业拒绝按政府文件执行。
2、投诉开发商与银湾物业勾结,强制要求业主交纳物业费才交房。开发商延迟交房未对业主有任何补偿。其延期交房的问题各业主都有证据证明。
3、投诉银湾物业泄露业主的公民信息,出卖给专业催收款公司,每天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骚扰、恐吓各业主,对我们造成严重的精神和身体上的伤害和困扰。
现要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物业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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