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新乡爱民村河下组填埋池塘

2025-05-09 10:38发帖人:正二八经

村干部滥用职权,大权私用

南新乡爱民村河下组

尊敬的领导: 您好! 事实与理由: 我们是爱民村河下组村民,现实名反映我们村村干部滥用职权、私自填埋集体灌溉农田池塘的问题,涉案池塘位于爱民村河下组,面积约2千平方米,长期以来承担着周边1万多亩农田的灌溉蓄水功能,是村民生产生活的重要水利设施,在此地搭建骨灰堂,而且与我们宅基地非常近。2025年4月10日起,村干部在未召开村民会议、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擅自组织人员使用土方将池塘填埋,导致蓄水功能完全丧失,是否有审批手续,此外,村干部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关于集体资产处置、村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存在以权谋私、侵害集体利益的嫌疑。 诉求: 1. 立即制止填埋行为,责令恢复池塘原状; 2. 依法追究涉事村干部的法律责任及违纪责任; 3. 监督村务公开,保障村民对集体资产处置的知情权、参与权。 恳请领导高度重视,尽快介入调查,维护村民合法权益! 投诉人:河下组村民:徐志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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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时间:2025-05-19 00:03
南新乡人民政府 回复:

关于南新乡爱民村河下组填埋池塘问题的回复

接村民反映的问题,我乡高度重视,立即派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该池塘属于爱民村一组荒废池塘,旁边已放置集装箱用于 临时存放骨灰盒。爱民村现有户籍人口5300余人,二、三、四、五组已建千秋堂,一、六、七、八、九、十组因还未建千秋堂,大部分骨灰盒都存放在该处的集装箱内,为方便集中统一管理,经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在河下组荒废的池塘处建设千秋堂,具体用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经核实,不存在影响农业灌溉用水情况。

回复时间:2025-05-15 11:17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县,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5-09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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