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征地农民政策咨询

2025-08-11 11:29发帖人:农民

关于被征地农民政策咨询

南昌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具体操作意见的通知第一条:已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员,在本市范围内非待遇领取地被认定为被征地农民,应当按照洪府发(2022]5号文规定给予缴费补贴。具体操作程序为:由实际征地县(区)负责核算并足额筹集领取待遇人员所需一次性缴费补贴资金,足额转至领取待遇地社保经办机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由领取待遇地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个人账户注入一次性缴费补贴资金后,从次月起按新标准发放改办后待遇,请问新标准是否包含待遇地法定组成部分,如生活补贴?

本贴内容未经核实,严禁转载,违者必究
发帖人: 满意
按期处理:
处理结果:
落实到位:
廉洁效能:
发表评价:
由于您在收到短信提示3天内没有提交评价,系统已将处理结果默认为满意,如有问题请拔打86849600;
评价时间:2025-08-16 00:03
南昌市12345热线 回复:

关于被征地农民政策咨询

您好,您反映关于被征地农民政策咨询的问题,因您信息保密,无法联系到您核实您所属辖区。因各县区根据《南昌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需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出台本辖区内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实施细则。建议您可向您所属辖区进行咨询。

回复时间:2025-08-12 15:16
《问政江西》栏目组 回复: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至南昌市,敬请关注处理结果。

回复时间:2025-08-11 16:37
用户点评
    打开APP,查看更多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打开APP
    前往,阅读体验更佳
    取消
    ×
    问政江西小程序
    长按进入,阅读更多问政江西内容
    每日读报
    推荐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