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300多万元!赣州一老板被提起公诉

2024-10-23 12:08 阅读
赣州发布综合宁都检察院
公司有富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如开给别人使用
还能赚取一笔丰厚报酬?
注意了
这样“开发票”可能涉嫌犯罪
▼▼

赣州一企业负责人被提起公诉

自2019年起,肖某某在经营宁都县A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与宁都县B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期间,产生了富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为了获取开票报酬,在没有发生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先后以A、B公司名义为其朋友许某某(已判决)经营的义乌市C贸易有限公司虚开了3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330万余元,税额53万余元,价税合计383万余元

经审查,肖某某在没有发生实际货物交易的情况下,违反国家税收管理规定,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给国家造成税收损失。近日,宁都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肖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
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介绍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

 

经营者应依法依规经营
共同维护
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

 

编辑:李孟玲 审核:倪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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