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评论丨诗歌写作应有“在场感”

2025-06-17 16:10
大江新闻-江西日报原创

最近看到一些关于诗人的诗歌观点或创作访谈,内容涉及当代诗歌的现状、诗歌的先锋性、诗歌的审美标准等方面,众说纷纭。究竟该以什么来定义诗歌创作呢?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默默地写作,不要让思想的小蝴蝶折断了翅膀,让它飞向死胡同。

诗人不能绕开现实与生活,写诗需要参与和听见人类对生活中一切活动的声音。诗人是“思想与灵魂”的流浪者,用生活中的发现和感悟来表现美好与渴望、痛苦与悲伤。

“假如诗人自己没有眼泪,那读者也就没有眼泪。假如诗人自己不感到吃惊,读者也就不感到吃惊。”(罗伯特·弗罗斯特语)。诗人的“在场感”和对世界的认知通过优美或质朴的诗句反映出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思考。比如杜甫,他的诗歌深刻反映了安史之乱时期百姓的苦难,这时候,诗歌的力量就显现出来了——诗歌慰藉着人们的心灵,为推动社会变革和人类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支持。

有人说诗人与生活应该有距离,这是伪命题。诗人脱离生活怎么反映生活?怎么反映时代的真实性与现实性(在场感)?诗歌一旦脱离现实从哪里感知社会与血液的流淌?如果说诗歌是脉动时代的灵魂精髓,是语言中的珍珠和宝石,那么,只有在广袤大地中,得到自然与现实的发现与锻造,才能构建和打磨出一座有生命力的语言大厦。

诗歌写作并不是靠堆砌那些看似深奥的东西才有深度,而是由小义引申出的大义。诗是不可捉摸的,像草尖的露珠,雨后的彩虹,穿越斑驳老墙裂缝的一丝丝光,它的产生和形成没有规定的路径,也没有捷径,它需要穿过岁月的表皮,四季的浸泡,经过碎裂和时光抽打,才能在虚无的边界驰骋和拓展,直抵知音的心怀。

不管是口语诗或朦胧诗,抒情诗或哲理诗,都必须以其特有律动让读者产生共鸣,以其注重当下的时代性唤起读者的共情。诗的语言不论是“方”还是“圆”,读者只关注它唤醒了什么,是不是说出了自己想说而没有说出来的话。诗歌的创作,应该首先是来自现实生活,关注现实生活中的“咸”与“甜”,激发人们对未来的向往。

诗歌的“骨头”,是时代给诗人思考的命题。好诗必须反映时代,在自我的参与中去表达出有血有肉的东西。国内很多作品如徐敬亚的《顶礼,博格达》、李不嫁的《鲸落》、张二棍的《在乡下神是朴素的》都让人印象深刻。

好诗是经久不衰的。

诗歌书写时代,但也书写个人。一首好诗能把诗人融进去,把个体对时代的观察、经历与感伤、思考与希冀写进去,同时让读者产生共鸣。当然,在诗歌的写作上,我们也不提倡让诗歌去讨好读者。一首诗,表达和抒怀的首先是诗人自己,是诗人真实的情感,让无声的寂静轰鸣起来。

这正是罗马尼亚哲学诗人齐奥朗所说——“让孤独放出光芒”。“在场感”是诗人保持独立创作的宝贵品格,诗人遨游在自己的灵感星空,他的文字和呓语都是相通的,他的诗歌无边无际,在孤独的废墟上会开出生命力旺盛的花。

刘合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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