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英雄高武被追记个人三等功!
2025-07-07 14:38 阅读
都市现场
决定追记高武个人三等功

永嘉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高武追记三等功的决定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5年5月1日,刘某(男,8岁)在浙江省永嘉县沙头镇石柱村楠溪江边游玩时不慎滑落江中,高武发现后,不顾个人安危入水施救落水者,但因水流湍急,体力消耗巨大,最终力竭。后两人被救生员营救上岸,刘某成功获救,而高武被救上岸时已陷入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英勇牺牲。高武面对突发险情,不畏艰险,为保护他人的人身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开展施救,充分体现了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事迹突出。
为树立典型、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追记高武个人三等功一次。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