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吐为快|育儿补贴制度体现“投资于人”
据新华社7月28日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育儿补贴制度实施方案》,补贴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生育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至其年满3周岁,补贴标准为每孩每年3600元。中央财政将设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项目“育儿补贴补助资金”,今年初步安排预算900亿元左右。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把‘投资于物’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起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今年全国两会上,“投资于人”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育儿补贴制度既是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也是“投资于人”的具体实践,每年将惠及上千万个家庭,为减轻家庭养育负担注入政策暖流。
我国总体上已由人口增量发展转向减量发展阶段,少子化、老龄化程度加深。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很有必要。0至3岁是儿童成长的关键阶段,也是家庭养育特别需要支持的重要时期。育儿补贴制度的价值,体现在政策效应的叠加释放:作为支持生育的经济政策,它通过财政资金精准发放,直接增加群众现金收入,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养育孩子的经济压力,助力“幼有所育”;作为强化生育支持的激励政策,它树立了鲜明的政策导向,和托育、教育、就业、税收、住房等相关政策同向发力,形成系统集成效应,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政策,它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通过稳定发放补贴,惠及广大家庭、促进消费,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让育儿补贴惠及千家万户,关键在落实。要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及时、足额发放,须多维度发力:结合孕产妇保健、婴幼儿健康管理、户籍登记、社会保障卡申领等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知晓率,确保符合条件的婴幼儿“应享尽享”;完善工作流程,坚持“最小必要”原则,减少材料提交,推行线上申领主渠道,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并将扣除标准提高到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个人;各省(区、市)普遍延长产假至158天及以上,设立15天左右的配偶陪产假、5至20天不等的父母育儿假;加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扩大儿科医疗服务供给、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一系列可感可及的政策,体现了“投资于人”的诚意,从生育、养育、教育全链条减轻家庭负担,将持续为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注入动能。而推动更多资金资源“投资于人”、服务于民生,如支持扩大就业、促进居民增收减负、加强消费激励,不仅体现以人为本,更能促进形成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
朱雪军